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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。 二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 三、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 四、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。 五、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,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。
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、专业年限、考试成绩、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、主要业绩和奖惩情况,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,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: 1.助理: 需上交:一寸和两寸照片各两张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学历证复印件、工作总结、技术报告一份。 2.中级职称: 需上交: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学历证复印件、助理工程师职称、原有职称复印件、个人简历、职称计算机、职称英语、工作总结、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、获奖证书、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。
初级职称,是指研究实习员;助教;助理工程师、技术员;助理农艺师、农业技术员;医(药、护、技)师、医(药、护、技)士;助理实验师、实验员;助理统计师、统计员;助理经济师;助理会计师、会计员;助理编辑、见习编辑;助理翻译;助理记者;助理馆员、管理员等。
中级工程师 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: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,可认定为 技术员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。 ⒉ 大专毕业: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,可认定为技术员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。 ⒊ 大学本科毕业: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(中级)。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,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,可晋升工程师(中级)。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,在本专业工作1.5-3年,可认定为工程师(中级).